2021-10-21

最近天气差喜欢看些乱七八糟转移注意力。比如再看犯罪法关于谋杀和误杀,基本上误杀就是不带恶意元素的谋杀。如果被告能证明自己受到受害者足够激烈的“挑衅”导致丧失自控能力冲动性杀人就能被减轻量刑到误杀。

但一直有正义的就是“挑衅”该被当做一种借口(因为他人挑衅导致产生杀人冲动所以杀人不是我的错而是对方的错)还是某种正当行文(因为我被对方伤害到了所以可以报复回去。)普通法里比较倾向于是一种正当行为,比如丈夫因为妻子通奸杀人只适用于有法律正当婚姻关系夫妻,如果只是同居/情侣关系就丈夫因为妻子通奸杀人就不能被减刑。至于为什么法律婚姻关系才能正当化杀人的报复性行为,有一句令人容易产生不适的话:

“Adultery is the highest invasion of a husband’s property whereas in unmarried situation the defendant has no such control over his faithless lover”

总让我想起来婚姻是一种经济实用性产物,然而经常被混淆为做衡量感情程度的指标。当然可以justify当两个人决定承担共同生活的现实责任可能是个感情升华的过程。然而多数情况下是反向因果关系。比如上面那句因为婚姻你我之间产生了所属品甚至高于所属关系的各种羁绊导致我对你仅仅处于“感情肉体”背叛的报复心理就可以被正当化,不由自主让我又在婚姻关系中两者都在互相物化对方的观感,这可能是我反婚姻概念的根本原因。

昨天和人聊天打趣到一个认识的人说“是在一起上床都无聊的人。不想和这人上床就像不想和伍迪艾伦上床,觉得他在高潮时会跳起来文思泉涌伏案奋笔疾书”进而说到李孟元这人,高中的时候我读了他一篇叫“如果追一个聪明的姑娘”产生极大心理不适,哪怕着重在女性智商,本质和物化女性没有区别,着重在自己主观性幻想,像无数文艺男寻找缪斯最后找的不过是为自己贴金的一个标签,水仙垂头顾影自怜罢了,被加缪导致的卡蜜尔式悲剧比比皆是。他当时的女友王胜寒现在也有名,本科毕业后回来做国内红酒平民化市场了。我高中的时候她开始创业,做红酒讲解视频明显把身材作为一个卖点。我对这种女性一向感兴趣,脑子清醒灵活,选择以迎合刻板印象获取自己俗世的成功,别人爱说啥说啥。我觉得她其实本质应该很犀利,但她这十年做的视频风格从表面上讲显然非常媚男。比如如果你从她那里不续订红酒,隔段时间就收到她跪着问客户爸爸为什么不定了的封面日历。我觉得李孟元hold不住她。但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她这种天花板会比较低虽然🍌一般人很成功了,利用了自己全部的优势,但是因为还框定在刻板印象里所以这样也就到头了,魅力也就到头了,有一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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