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过后就不做这样的学生了,不在固定教室上课活动范围时间更宽裕,却没做好任何迎接这个阶段的准备。我想起两年前和两个人分别时晚上一起出去吃了顿饭到九点,三个人吃一顿饭说着不同的话题朝着不同的方面延伸,一个去加拿大,一个去美国还有一个留在原地。

那晚说的不少事我都忘了。只记得餐厅光线不透,人们三两成群聚在角落,因为是城市中心地带的地下餐厅,晚上人声嘈杂,烟味窜鼻。衣着暴露的男女都统一用肢体示爱,谁都不怎么说话。如果开口,就是爆出大声笑。只有我和她们絮絮叨叨地说,说完乘不同的路线回到相同的地区躲过沿街混混的骚扰。

城市到了晚上,解开衣冠的兽欲都出来了。像我是传奇,主演是不是威尔史密斯来的?他儿子近期衣着品味不堪入目。里面变形人种都在晚上肆意横行得吃人。

她在我对面指了指我身后的菜单牌吧,问有搞笑名字的鸡尾酒究竟什么样。我说我小时候把玛格丽特当果汁饮品点了,强撑自尊心硬着头皮喝了一杯,那时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位北大还是清华的化学系学生在捣鼓实验。醉醺醺晃出去,记得那天日光出奇撩人。头顶上白茫茫的一片,好像全世界都是圣光普照。

像青春珊瑚岛波姬小丝见到岛的另一边巨大人脸石头像以为见到上帝,像猜火车被关在屋里眼前出现奇怪但不恐怖的幻象。

想自己在这里待不下几天趁着最后和别人搞好关系,结果被尴尬地敷衍了。只好数剩下的日子,几根手指头反复数着边想没准这样数下去就会无知无觉地数到死的那一天。

然后两眼闭上死了。是惬意的死法,就像某天老王酒足饭饱跑到田埂上晒太阳,在太阳底下闭上眼小憩着死了,脸上还挂着被阳光温暖恣意的笑。不能再平和了。

我不喜欢弥赛尔和浮士德等把死亡描绘成地狱荒诞恐怖的景象,因为对未知的不解和恐慌具象为恐怖的集合。天堂和地狱的化解泾渭分明,除了堕落沟通起唯一的桥段就只剩执戟相向。可在这里王母娘娘和牛头马面在我看来没什么不同,前者后者都是带着面具活生生的人,后者更像故作威严的滑稽丑角。中国人即便怕死也要在死后世界尽量舒服地活着,不愿意做探究没有形体的像死亡这类过于抽象的定义,吃力不讨好的事。想太多就是自寻苦脑。奇怪他们总有一套标准能切合万物运行的规律,一个循环包含生死万物。死者生之终,生者死之死。培根有一句好话,死亡是人活在自己有价值的事业最好的婉歌。

我怕死。所以生的欲望比谁都强烈。但这懦弱又是死亡利诱的可趁之机。在苦难前死是绝佳的逃避方式,死后生的痛苦和未来的快乐就全都烟消云散。即便有人说你还没体会过之后生命的美好也无关紧要,没有拥有就没有失去的痛苦。但人一死,就是将一把匕首插进生者的胸膛。死者感受不到鲜血淋漓的伤痛但生者被强压更威严的痛苦。

两年前,又是两年前。有人让我们写一篇文章叫生离死别。你问我生离痛还是死别痛,我说生离。那时写东西都是脑子想到哪里提笔写到哪里。死亡是一把必由的匕首,它峰利爽快,切得断两人的朝夕相处但切不断积年累月的一段情。要说比死亡更可怕,是时间,是时间所带来的惶恐感和接踵而来的恐惧。时间是极刑,它从不让你痛快的死亡,它要慢条斯理地给你剥皮去骨,它要你生不如死。而死亡,它再通也是痛在了浓情蜜意的时候。至此爱情就被凝固住了,还是忠贞的模样,现世阴间的两个人都心知肚明。只是生者会望着短松冈兀自神伤,但还是有爱的。只是爱人不在而已,情却存留。死亡会斩断念想会让人逐渐坦然,但生离不能,它只会不断加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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